索引号: | 003137117/201610-00010 | 所属目录: | 补偿方案 |
关 键 词: | 岳西县 批次 城镇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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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 点击量: | 次 | |
发布单位: | 县国土局 | 发布日期: | 2016-10-10 17:49:00 |
内容概述: | 岳西县2016年第3批次城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3日以皖政地(增减挂钩)〔2016〕100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
岳西县2016年第3批次城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3日以皖政地(增减挂钩)〔2016〕100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位置、地类和面积
1、地块一:河图镇明堂村谢河组被征土地0.666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4628公顷);
2、地块二:毛尖山乡林河村组被征土地0.800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6107公顷);
3、地块三:天堂镇叶畈村王冲组被征土地1.030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4、地块四:天堂镇叶畈村新屋组被征土地0.199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015公顷);
5、地块五:天堂镇叶畈村王龙组被征土地2.000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3662公顷);
6、地块六:田头乡田头村花屋组被征土地0.0563公顷,全部为耕地;
7、地块七:巍岭乡杨河村杨河组被征土地0.1067公顷,全部为耕地;
8、地块八:巍岭乡巍岭村川井组被征土地0.080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9、地块九:五河镇桃李村阳边组被征土地0.6861公顷,全部为耕地;
10、地块十:五河镇桃李村阳边组被征土地0.333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11、地块十一:冶溪镇琥珀村光华组被征土地1.2001公顷,全部为耕地;
12、地块十二:白帽镇桥梁村枫树组被征土地0.191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13、地块十三:冶溪镇司空山村三房组被征土地0.6667公顷,全部为耕地;
14、地块十四:天堂镇回龙社区被征土地0.507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数额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24号和岳西县人民政府岳政秘〔2015〕52号文件标准,按照补偿协议书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依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宜政秘[2015]164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失地保障措施按规定政策落实;县城规划区内的按《岳西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岳西县人民政府第39号令)相关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岳政[2015]6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县国土资源局。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岳西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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