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市场监管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岳西县新纪元百货有限公司响肠生活超市经营保健食品未按专区(专柜)设置要求,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行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岳市监罚 【2021】182号 |
岳西县新纪元百货有限公司响肠生活超市经营保健食品未按专区(专柜)设置要求,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行为案 |
岳西县新纪元百货有限公司响肠生活超市 |
91340828MA2MQGTW2X |
汪新 |
当事人属经营保健食品未按专区(专柜)设置要求,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行为,其在我局下达责令改正文书后仍未改正,仍不按规定要求销售保健食品。 |
罚款2000.00元。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履行方式:携缴款码到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微信或者支付宝账号扫码进行交纳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内。 |
岳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