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市场监管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为无生产许可资质生产食品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和经营销售条件、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岳市监罚 【2022】90号 |
为无生产许可资质生产食品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和经营销售条件、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岳西县和兰商贸经营部 |
91340828MA2N6HJ87R |
刘和兰 |
当事人经营3袋手工面条无任何标签标识;经营的6.17千克合肥吴记腌腊商行2021年10月12日生产的咸味香肠,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号,合计违法经营货值金额490.00元,违法所得32.00元。 |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32.00元,3.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履行方式:携缴款码到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微信或者支付宝账号扫码进行交纳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内。 |
岳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