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榜市场监管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方绿枝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岳市监处罚〔2022〕98号 |
方绿枝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方绿枝 |
方绿枝 |
1. 当事人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 经营超过试用期限化妆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 |
1.警告;2.罚款贰仟元(¥2000.00);3.没收涉案的超过使用期限的“隆力奇”牌蛇油膏4瓶、“裂可宁”牌手足冻裂护理霜6支、“黑妹”牌桂花眷暖幻味牙膏3支。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
履行方式:携缴款码到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微信或者支付宝账号扫码进行交纳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内。 |
岳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