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市场监管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岳西县冠瑞健康咨询服务部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岳)市监罚字〔 2022 〕 94 号 |
岳西县冠瑞健康咨询服务部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化妆品案 |
岳西县冠瑞健康咨询服务部 |
92340828MA2UQP9G6C |
杜丽君 |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化妆品。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履行方式:到银行缴纳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内。 |
岳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