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县乡两级事权的通知(试行)
关于明确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
县乡两级事权的通知(试行)
各内设、直属、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安徽省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下放部分类别品种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的公告》文件要求,对涉及告知承诺的相关部门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具体如下:
一、各部门职责
(一)登记注册局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
2.根据申请人的承诺和提交的材料,作出是否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的行政审批。
3.不符合《安徽省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二)财务装备股
对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中所需的经费和设备进行保障,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场核查人员承担检查任务时,发生的费用,由县局承担。
(三)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股
1.牵头组建岳西县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检查员队伍(附件)。
2.牵头组织成立检查组,对申请生产许可、变更、延续的低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3.组织岳西县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检查员队伍参加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业务培训。
4.指导全县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事前服务工作。
5.履行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管责任。参与现场核查任务,对已发证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四)市场监管所
1.各市场所配备一名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与岳西县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检查员队伍。
2.各属地市场所要配备一名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以观察员的身份参与本辖区现场核查工作。
3.各市场所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检查员指导辖区内申请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前服务工作。
4.配合食品生产流通股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二、检查队伍职责
根据《安徽省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检查工作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
(一)检查工作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
检查组长职责:
1.根据计划和任务安排,全面负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任务依法进行,按期完成;
2.编制现场检查计划,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工作分工,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工作;
3.主持召开现场检查首、末次会议,安排总结检查任务,提出相关工作和纪律要求;
4.组织并督促指导检查员按照检查任务性质、项目、内容、指标、依据和方法完成检查任务;
5.代表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沟通检查结果,妥善处理检查工作中的突发情况和意见分歧;
6.督促指导检查员完成检查资料,完善检查相关证据材料收集与整理,确保检查表格、资料内容的准确、完整、规范;
7.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负责对各项指标进行总体评判,确定检查结论;
8.负责检查组成员的管理,协调处置与检查任务相关的各项保障工作;
9.负责提交现场检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并对相关报告资料负责。
组员职责:
1.在组长的领导下,按分工完成具体的检查工作,并对分工检查条款的检查质量负责;
2.向组长汇报现场检查情况,提交有关的检查记录、佐证材料;
3.负责分工条款不合格项的起草,参加检查报告的讨论和确定;
4.对检查现场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协助组长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二)派遣检查员程序
1.根据现场检查需要随机抽取检查员;
2.向检查员所在市场所及检查员本人发出拟抽调通知;
3.被抽调的检查员收到通知后,应向所在市场所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4.随机抽调时,如遇被抽调的检查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的,重新进行抽调,直至符合要求;
5.检查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规定的地点,如有必要可进行检查前集中培训。
(三)检查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具有以下情形的检查员应主动向选派单位说明情况并申请回避:
1.与被检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2.曾经为被检查单位开展与本次现场检查内容有关咨询活动的;
3.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
(四)检查工作实行保密制度
未经允许,检查员不得提前向被检查单位泄露检查信息,不得泄露检查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被检查单位检查结果未公布前不得泄露其检查结果及相关信息。
(五)检查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
1.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文明礼貌;
2.不得收受被检查单位或利益关系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馈赠;不得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票据;不得超标准住宿;不得参加经营性娱乐活动;不得借现场检查进行旅游等;
3.不得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兼职或担任顾问,不得向被检查单位索取与检查无关的技术资料,不得检查与该项检查无关的资料;
4.客观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公正评价检查情况;
5.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现场检查无关的要求;
6.其他廉政有关纪律和规定要求。
附件:岳西县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检查员名单
2021年6月7日
附件
岳西县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检查员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执法证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崔小高 |
H58001716 |
15156861817 |
|
2 |
检验所 |
关勇 |
H58001709 |
13855655138 |
|
3 |
城关所 |
胡志飞 |
H58001835 |
15255678690 |
|
4 |
温泉所 |
王少峰 |
H58001636 |
13866003929 |
|
5 |
来榜所 |
刘祥 |
H58000093 |
18355636997 |
|
6 |
五河所 |
卢山俊 |
H80160972 |
13855603030 |
|
7 |
菖蒲所 |
储彬彬 |
H58001648 |
15056658263 |
|
8 |
主簿所 |
刘江送 |
H80160595 |
18755684889 |
|
9 |
黄尾所 |
唐煜 |
H58001645 |
18712193231 |
|
10 |
白帽所 |
殷余 |
H80160277 |
15755678297 |
|
11 |
店前所 |
朱琪文 |
H58001611 |
13966951166 |
|
12 |
黄尾所 |
温安青 |
H58001592 |
18355661768 |
|
13 |
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股 |
胡维 |
H58001696 |
13965825427 |
|
14 |
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股 |
蒋新华 |
H58001593 |
15156265618 |
|
15 |
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股 |
范慧萍 |
H58001647 |
138651738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