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管理】
居民身份证管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2、办理条件: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居民
3、办理流程:携带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4、所需材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年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交验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等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之一
5、办理时限:十五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2018年4月1日起)
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
1、受理部门:公民可在全省任一户籍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2、办理条件:身份证到期(可提前三个月)
3、办理流程:本人到现场办理
4、所需材料:已办理带指纹居民身份证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无法现场核验指纹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之一。
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提供医院的整容整形证明,或单位证明,或本人承诺书和本人有效证件,或本人承诺书并由知情人现场书面说明。
5、办理时限:十五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20元(工本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颁布的收费标准收取)
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
1、受理部门:公民可在全省任一户籍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2、办理条件:身份证损坏或丢失者
3、办理流程:本人到现场办理
4、所需材料:已办理带指纹居民身份证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无法现场核验指纹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之一。
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提供医院的整容整形证明,或单位证明,或本人承诺书和本人有效证件,或本人承诺书并由知情人现场书面说明。
5、办理时限:十五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40元(工本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颁布的收费标准收取)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
1、受理部门:公民可在全省任一户籍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办理条件:身份证丢失或办理身份证未到时
3、办理流程:本人办理
4、所需材料: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之一
5、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10元(工本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颁布的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