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司法局公共服务指南
岳西县司法局
公共服务指南
2017年6月30日
岳西县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法律咨询援助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
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下发《“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司法通〔2013〕63号):为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根据司法部和原信息产业部下发的《关于在各地开设法律援助专用电话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的实际,现提出“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项目建设指导意见。
4、《司法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在各地开设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通知》(1998年11月16日司发〔1998〕016号):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开设和运用特定的电话专线和电信网络,统一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和乡镇(街道)司法所,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各方面的法律服务。其根本宗旨和目的,就是便民利民,把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申请条件
确有需要
五、申报材料
无需任何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现场咨询: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公民,前往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向法援值班律师当面进行法律问题咨询,由律师对公民所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2、1238热线咨询: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公民,拨打“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由法援值班律师接听,并对公民提出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七、办理时限
立即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6-2170148 12348
2、代拟法律文书援助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服务对象
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
四、申请条件
(一)经济困难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
(二)事项范围条件: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6)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7)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8)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10)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11)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
3、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或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及事实证据材料,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受理: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材料;
3、审核: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4、办理:决定给予援助后,指派律师为当事人代拟法律文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七、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
电话:0556-2170148 12348
3、刑事辩护援助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服务对象
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
四、申请条件
(一)经济困难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
(二)事项范围条件: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6)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7)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8)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10)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11)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
3、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或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及事实证据材料,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受理: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材料;
3、审核: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4、办理:决定给予援助后,指派律师为当事人代拟法律文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七、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
电话:0556-2170148 12348
4、刑事代理援助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服务对象
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
四、申请条件
(一)经济困难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
(二)事项范围条件: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6)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7)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8)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10)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11)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
3、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或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及事实证据材料,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受理: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材料;
3、审核: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4、办理:决定给予援助后,指派律师为当事人代拟法律文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七、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
电话:0556-2170148 12348
5、民事诉讼代理援助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服务对象
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
四、申请条件
(一)经济困难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
(二)事项范围条件: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6)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7)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8)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10)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11)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
3、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或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及事实证据材料,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受理: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材料;
3、审核: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4、办理:决定给予援助后,指派律师为当事人代拟法律文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七、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
电话:0556-2170148 12348
6、行政诉讼代理援助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服务对象
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
四、申请条件
(一)经济困难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
(二)事项范围条件: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6)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7)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8)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10)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11)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
3、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或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及事实证据材料,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受理: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材料;
3、审核: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4、办理:决定给予援助后,指派律师为当事人代拟法律文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七、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
电话:0556-2170148 12348
7、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援助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服务对象
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
四、申请条件
(一)经济困难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
(二)事项范围条件: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6)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7)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8)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10)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11)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
3、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或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及事实证据材料,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受理: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材料;
3、审核: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4、办理:决定给予援助后,指派律师为当事人代拟法律文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七、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
电话:0556-2170148 12348
8、法律援助投诉受理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司法部《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司发通〔2013〕161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诉,是指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援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投诉人)认为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其它社会组织和法律援助人员(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在法律援助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请求予以处理的行为。
2、司法部《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司发通〔2013〕161号)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人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一)违反规定办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指派、安排法律援助人员的;(二)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或安排后,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四)其他违反法律援助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司法局
三、服务对象
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援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四、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人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1、违反规定办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指派、安排法律援助人员的;
2、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或安排后,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
3、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4、其它违反法律援助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申报材料
1、书面:以书信、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阐明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主要事实、理由;
2、口头:书面形式投诉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司法行政机关当场记录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并由投诉人签字或者捺印;
3、委托:投诉人委托他人进行投诉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
六、服务流程
1、申请:投诉人应当采取书信、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或者口头提出投诉;
2、受理:岳西县司法局收到投诉后,应当填写《法律援助投诉登记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1)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受理通知书》;
(2)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3、调查:岳西县司法局受理投诉后,及时调查核实;调查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并制作笔录;调查笔录应当由被调查人签字或者捺印;
4、处理:岳西县司法局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七、办理时限
1、岳西县司法局受理投诉后,一般在45日内办结。
2、投诉事项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办理期限的,书面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司法局
电话:0556-2172963
地址:安徽省岳西县天堂镇金太阳商务楼7楼
9、组织社会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公益活动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鼓励社会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公益活动。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司法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确有需要
五、申报材料
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申请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线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线下到岳西县司法局申请;
2、受理:岳西县司法局收到申请信息,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查:岳西县司法局审核申请信息,按照申请人属地原则协调当地司法局法治宣传机构办理;
4、通知:申请人所在地司法所向申请人发出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知书。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司法局
电话:0556-2172963
地址:安徽省岳西县天堂镇金太阳商务楼7楼 电子邮箱:yxsfjbgs@163.com
10、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活动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皖司通〔2015〕59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和联络协调工作,根据工作计划不定期组织重点对象到教育基地按工作流程集中观摩学法、接受警示教育。
2、《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皖司通〔2015〕59号):基地建成后,要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资源使用频率和效益,每季度适时开展面向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年度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真正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司法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确有需要
五、申报材料
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申请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线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线下到岳西县司法局申请;
2、受理:岳西县司法局收到申请信息,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查:岳西县司法局审核申请信息,按照申请人属地原则协调当地司法局法治宣传机构办理;
4、通知:申请人所在地司法所向申请人发出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知书。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司法局
电话:0556-2172963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金太阳大楼7楼电子邮箱:yxsfjbgs@163.com
11、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典型案例解析等形式向社会进行法治宣传,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公民旁听司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活动。
2、《关于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司通〔2013〕5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同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案件的预告函提前2天通过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开,并做好报名工作。申请参加旁听的公民填写《公民参加旁听庭审登记表》,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将参加旁听人数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司法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条件
确有需要
五、服务流程
1、发布:根据岳西县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案件的预告函,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庭审活动信息;
2、申请:线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线下到岳西县司法局申请;
3、受理:岳西县司法局收到申请信息,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4、审查:岳西县司法局审核申请信息,并与县人民法院就旁听庭审规模进行协商;
5、通知:岳西县司法局向申请人提供案件庭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申请人自行前往旁听。
六、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岳西县司法局
电话:0556-2172963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金太阳大楼7楼 电子邮箱:yxsfjbgs@163.com
1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
宣传日宣传活动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七条: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司法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确有需要
五、服务流程
岳西县司法局根据工作安排发布具体活动方案,并将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六、服务时限
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开展活动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岳西县司法局
电话:0556-2172963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金太阳大楼7楼电子邮箱:yxsfjbgs@163.com
13、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6〕48号):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
2、《安徽省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试行)》第六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与本机关业务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3、《安徽省“法律进乡村”工作制度(试行)》第五条:建立以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为骨干力量的法制宣传队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
4、《安徽省“法律进社区”工作制度(试行)》第六条: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及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特别是残疾人、生活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司法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确有需要
五、服务流程
岳西县司法局、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发布具体活动方案,并将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六、服务时限
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开展活动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岳西县司法局
电话:0556-2172963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金太阳大楼7楼电子邮箱:yxsfjbgs@163.com
14、组织协调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讲座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发〔2016〕11号):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司法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确有需要
五、申报材料
拟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的申请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线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线下到岳西县司法局申请;
2、受理:岳西县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协调安排:岳西县司法局审核申请材料,协调安排普法讲师团成员,确定授课内容;
4、通知:岳西县司法局将授课讲师相关信息发送给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讲师及授课内容等相关信息。具体授课时间和有关事项由申请方与讲师协商,讲座事务由申请方具体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司法局
电话:0556-2172963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金太阳大楼7楼电子邮箱:yxsfjbgs@163.com
15、指导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机关涉法涉诉
信访案件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公通〔2016〕21号)第十九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加强对律师的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进行表彰,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律师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承办机构
岳西县司法局
三、服务对象
律师
四、申请条件
公安机关接访对案件初核后,认为确需律师参与化解处理事项的,向岳西县司法局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
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六、服务流程
1、申请: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2、受理:岳西县司法局确定参与化解或代理工作的律师。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岳西县司法局
电话:0556-2172963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金太阳大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