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 评查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与优化营商环境直接相关的案卷,纳入本次案卷评查范围;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的行政强制,一并纳入此次评查范围。
二、 评查标准
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皖府法〔2008〕45号)、《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皖府法〔2006〕2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评查。
三、 评查方法
本次案卷评查活动遵循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原则,采取部门自查自评、县集中评查、市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6月10日前完成)
(二)抽查阶段(6月20日前完成)
(三)集中评查阶段(7月20日前完成)
(四)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