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企业吸纳见习人员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1号)精神,自2022年3月起,企业就业见习政策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见习对象: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企业就业见习对象增加“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
2、补贴办法:见习期间,企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按照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指导和相关保险补贴。同时,鼓励毕业年度学生实习期满后及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鼓励见习人员尽早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在中小企业见习完成协议约定一半以上期限、并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鼓励中小企业留用见习人员,根据吸纳见习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后期省市政策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特此通知!
岳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