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现就做好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和范围:全县域范围内所有一户一宅的房屋(含原已建房屋,今年新建房屋、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和非C级土坯房)。
二、完成时间: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鉴定工作。
三、鉴定要求
1、房屋危险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2、房屋危险等级鉴定程序。对原已建房屋,可先行启动鉴定工作。对今年新建房屋、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和非C级土坯房,待房屋竣工后,及时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3、房屋鉴定过程中,各乡镇、村要组织专人进村逐户查勘,填写《岳西县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表》,出具初步鉴定意见,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县住建局、房管局核定。鉴定表格需一式四份,县住建局、房管局、村和农户各一份。
4、请各乡镇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统筹安排和部署,确保按时完成我县所有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岳西县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