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 |
岳西县民政局、岳西县人民政府 |
诉求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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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男士 |
来电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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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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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来源 |
人工电话 |
所属区域 |
岳西县 |
诉求时间 |
2021-08-12 16:04:17 |
诉求目的 |
低保标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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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内容 |
咨询低保相关标准,是否每个人都是一样,具体是多少,县区是否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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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处理意见: 一、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 根据政策,我县农村低保包含整户施保对象和“单人保”对象,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按A、B、C三类分类施保。具体月人均补助标准为:1.对整户家庭纳入低保的,按“分档补助+分类增发”模式,即:A类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410元,B类对象每人每月补助320元,C类对象每人每月补助280元,在分档补助基础上,如果某一家庭成员属重病重残对象,再根据其所享受的低保类别标准,每月增发30%的低保资金,如果某一家庭成员属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三、四级残疾人,则根据其所享受的低保类别标准,每月增发20%的低保资金;2.对因重病重残“单独”纳入低保的对象,统一按A类460元/人月、B类380元/人月、C类300元/人月标准发放,不再给予增发。 二、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 城市低保实行“差额补助”发放。即根据核算的低保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对达不到当前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628元/人月)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因为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同,故差额补助的金额也不尽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