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严防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的网络安全风险事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白帽镇政务公开隐私排查制度,具体如下:
一、排查重点
(一) 组织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人员,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逐条进行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发布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学生资助、住房保障等方面信息。
(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
(三)依法申请公开办理结果信息。
二、排查方式
在排查事项及内容上,对已公开的信息中存在涉及公民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门牌号码)、银行卡号、联系电话、病因、残疾类别、计生措施、孕情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要对原信息重新进行编辑,将前述内容立即予以删除或技术性遮挡。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发布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要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及时查缺补漏,严防个人隐私等不应公开的信息泄露。
(二)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保密常识,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三)强化技术保护应用。在排查中发现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要做脱敏处理,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
(四)纳入日常考核机制。将对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排查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