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
2.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二、法律援助范围:
(一)公民因下列民事、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公民在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我市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是指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贫困线标准以下。(人民法院指定辩护案件不受此限制。)
三、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一)公民因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按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二)公民因刑事诉讼事项按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刑事案件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2.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由看守所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转交申请。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四、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城市居民由居委会出具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提供民政部门发给的低保证;农村村民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并提供民政部门发给的贫困户证。
(三)与所申请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